鹿茸及副产品加工

   2017-08-01 IP属地 火星3170
核心提示:梅花鹿和马鹿的再生茸和初生茸的收取一般以7月上旬前,锯过茸的4岁以上的公鹿,到8月20日
    梅花鹿和马鹿的再生茸和初生茸的收取一般以7月上旬前,锯过茸的4岁以上的公鹿,到8月20日左右,收取鹿茸可用保定器保定取茸,也可使用药物麻醉取茸。取下后的鹿茸要进行脱水干燥,防腐消毒,保形保色的加工,以便于长期保存。鹿的副产品包括鹿筋、鹿鞭、鹿尾、鹿肉和鹿血、鹿骨、茸血、鹿胎、心、肝、肾等。对其副产品的加工主要是进行防腐和脱水等处理,以便于长期保存。
 
 
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
 
更多>同类农业技术
推荐图文
推荐农业技术
点击排行
网站首页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隐私政策  |  免责声明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网站留言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  |  粤ICP备2023156392号  | 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3297号